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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发布预警 家长谨防“五大骗术”

时间:2009/7/2 9:54:46      来源:青年时报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即将开始,不少成绩不理想的考生和家长开始急于寻找各种升学途径,而各类设置陷阱实施诈骗的招生诈骗非法活动也进入高发、易发时期。

    昨天,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结合省内外往年发生的有关“招生录取”诈骗案例,梳理出常见的“五大”骗术,提醒考生和家长,不法分子实施诈骗的手段其实并不高明,只要通过正规渠道、权威部门发布的招生资料中了解招生政策,就不难识破其诈骗手段。

     骗术一

    假借军校“委托招生”

    不法分子往往冒充军官或者委派各地的军校“招生代理”(或利用当地“线人”)搞“游击战”,甚至伪造印章和部队证件,办假军校,声称掌握“指标”招收“地方委培生”,能帮考生录取,毕业后成为部队干部,从而骗取钱财。此类诈骗易发,大多出现在地理位置较为偏僻、信息不十分通畅的市、县,主要针对高考成绩较差又苦于无门进入高校深造者。

    提醒:任何所谓的“招生代理”招收军校生都是非法的。不法分子利用军队院校招生的特殊性,诱导考生家长产生部队院校招生条件宽、自主权大等想法,以便实行诈骗,考生上当后除了后悔,还会有投诉无门、退费困难等诸多困惑。

    今年在我省招生的军队院校或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有60所,具体专业招生计划,在省编印的《普通高校招生》中统一公布;实行严格计划管理,绝无内部指标,也不可能计划外扩招。

    军校和国防生招生不向考生及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录取前有关考生须参加省统一政审、面试和军检,名单由省统一发布,并由市县招办直接通知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按高考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通过专用网络分三批录取:第一批在7月9日-12日,第二批在7月29日-31日,第三批(公安海警高专)在8月17日-19日,之后不再招生;录取名册由省确认并加盖录取专用章。

     骗术二

    “偷梁换柱”混淆文凭形式

    抓住考生或者家长对各种高等教育形式不够熟悉的弱点,故意混淆远程网络教育、成人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普通高考等文凭形式,以承诺按照普通全日制高校录取为幌子,声称只要肯花钱,“无须参加入学考试就可获得国家承认学历”,或“可以提升学历层次”等。一些民办院校,为了争取生源,绕过教育行政部门的审核,在媒体上夸大事实,甚至是发布完全虚假的招生广告。

    提醒:虽然上述培养形式也属于国民教育系列,达到相关条件还可以获得国家承认的学历,但因不需通过普通高考,更不需交纳数万元除学费以外的额外费用;不同高等教育形式或者招生类别,其入学条件、所取得的毕业文凭、用人单位对毕业生的要求是不一样的。

    考生和家长要从国家各级教育考试招生机构提供的正常渠道,详细了解学校招生政策和程序等信息,不轻信社会上的传言和信息传播者个人的“许诺”。

     骗术三

    “机动指标”诱人上当或收“定向费”

    利用浙江考生热衷于报考经济发达中心城市或名牌大学等心理,通过冒称高校招生人员或谎称有内部机动指标进行诱骗,而后通过伪造文件、私刻印章,设立报名处和咨询电话,谎称掌握有某高校内部指标,以帮助办理入学手续等为由收取巨额录取费;一些骗子对考生家长吹嘘可以搞到定向计划,只要考生和家长出“定向费”就可录取,以此骗取钱财。

    提醒:所谓的内部机动指标大多是假的,用钱不能买分数,也不能让没有达到分数线的考生上正规大学。我省早已全面推进高考阳光工程,招生计划一律由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面向社会公布后执行,不存在所谓的内部或计划外指标;计划调整也须按严格程序进行。

    从2005年开始,教育部就明确地方所属高等学校一般不再安排定向招生,定向招生人数、降分幅度也有严格限制,同时规定不得收取所谓定向费。考生和家长可以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浙江教育考试网等媒介查阅有关政策。

     骗术四

    以“自主招生”为幌子“提前录取”

    不法分子冒用国家高校“自主招生”、“提前录取”形式,在高考之后,到处向低分段考生或者落榜生发放各种“高校录取通知书”,只要有少量学生信以为真,就会通过收取学费牟取暴利。

    提醒:这些学校很可能是一些不具备颁发大专文凭资格的自考性质的民办学校或者成高培训班、复习班,考生必须通过自考或成人高考后才能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他们通过各种渠道收集高考落榜生的有关信息,把录取通知书邮寄到考生家长手中,一些求学心切的考生因此上当受骗。

    自主招生是近年来为选拔拔尖创新人才的一种多元化招生方式。被录取新生有两个条件:一是由高校在招生章程中明确招生办法,在高考前通过学校组织的测试,合格考生经过高校和我省统一在浙江教育考试网公示,并在5月15日前统一单独填报志愿;二是必须参加全国高考,成绩必须达到浙江省第一批分数线,在规定时间内由高校决定是否录取(我省在第一批提前录取的最后一天投档),并在省教育考试院盖章备案。

    骗术五

   非法中介直接兜售“录取通知书”

    在所有高考招生录取诈骗案例中,最为恶劣最为简单也最容易识破的行径,就是非法中介向考生及家人直接兜售假的“高校录取通知书”,但遗憾的是,每年都有不少家长因此上当受骗,有的个案一次就骗取数十名家长巨额款项,事后无论骗子是否抓到,损失均已无法挽回。

  提醒:接收普通高校录取通知书不需任何费用,哪怕在邮件中夹带广告都被禁止;高校不会也不被允许聘用“招生中介机构”进行招生或者发放录取通知书。考生是否被正式录取,可通过浙江省教育厅门户网、浙江教育考试网以及省统一许可的有关声讯信息台进行免费查询,核对真伪,如网上一时查不到,应到当地招生部门当面咨询,以防上当受骗。

    网上录取后,高校发给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已经不盖省招生主管部门录取专用章,由学校招办从学校所在地直接挂号寄给录取考生,需缴纳的所有费用都在学生入学报到时直接缴给学校,或是通过银行汇至学校指定的账户,接收录取通知书时无须向任何人或单位缴纳任何费用。浙江省内院校录取通知书的投递,均要求由中国邮政采用统一专用信封快速专递,其投递去向同时可在浙江邮政网查询。

    注:遇到上述情况,考生和家长可及时到当地招生考试机构咨询投诉,也可直接与浙江省教育考试院联系,咨询投诉电话0571—88908530或88907634、88908550。涉及刑事案件,也可向公安机关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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